相关科站所、各有关单位: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要求,现制定常熟市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业防灾减灾等6个专项实施意见(详见附件1-6),强化资金统筹,各科站所、各项目单位要对照中央各专项本年度下达资金,二、聚焦落地执行,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方式、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等,严格执行中央财政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保障相关资金安排到位,资金安排计划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等调度,相关科站所要严格筛选项目实施主体,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要按规定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绩效管理,各科站所、各项目单位要根据下达的中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附件:1.常熟市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专项资金实施意见2.常熟市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专项资金实施意见3.常熟市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意见4.常熟市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实施意见5.常熟市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实施意见6.常熟市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专项资金实施意见7.常熟市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工作任务清单8.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常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8日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