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和文体企业创新创业人才确认(初审)一、服务事项:旅游和文体企业创新创业人才确认(初审)二、初审机关: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三、审批依据: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2017〕66号),第四条第六款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四、审批条件: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五、申报材料:1.海南省旅游和文体产业领域企业引进人才资格确认意见书,2.申报人身份证,3.申报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4.企业3个月及以上企业完税凭证,5.企业3个月及以上银行流水凭证,6.企业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凭证,7.开展与申报产业相符合的业务合同和发票,六、办理程序: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2个工作日)→审批(1个工作日)→上报(5个工作日)→办结(1个工作日),七、审批时限: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2.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八、收费管理:免费办理九、办事结果:做出审批意见十、咨询电话:0898-23331840十一、投诉电话:0898-12345十二、网上在线办理:https://wssp.hai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