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厦同农〔2023〕65号)文件的要求,在合作社自愿申报、各镇(街)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组织评审,拟认定厦门乡情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厦门宴汇苑果蔬专业合作社、厦门同安宏金龙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为、厦门绿色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厦门莲纵茶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厦门古茗山果蔬专业合作社为同安区“2023年度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8月11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1.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92-7221557电子信箱:taqhzs@163.com2.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92-7893317联系人:陈晓华电子信箱:taqczjnck@126.com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3年8月7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