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2〕31号)文件精神,现对申请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5—89092689附件:2022年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公示表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8月7日2022年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公示表序号单位项目名称拟补金额(万元)1暨阳街道办事处省级垃圾分类高标准示范小区创建402浣东街道办事处省级垃圾分类高标准示范小区创建203陶朱街道办事处省级垃圾分类高标准示范小区创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