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山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及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重点招商引进的省外行业龙头企业、在产业链发展上作出重大贡献的省内企业,对产业链资源配置、技术产品创新和产业生态构建等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办法》确定了“链主”企业的遴选标准:规模实力,优势基础产业链“链主”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新兴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企业主导产品占较高市场份额,自主创新能力较强,优势基础产业链“链主”企业在所属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的企业原则上不少于15家,新兴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的企业原则上不少于5家,主动制定“链主”企业带动产业链发展方案,联合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等工作,集中力量提升优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对“链主”企业发挥产业链带动作用进行年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