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0〕3号)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第一批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大额资助企业承诺情况予以公示,以下企业获得了立项资助并承诺3年内注册登记地不搬离宝安区、不改变在宝安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序号资助单位名称1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深圳市特区建发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4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有限公司5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