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办理方式:窗口或网上受理(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材料:1.《湖北省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1份),若不符合要求,办理就业登记,并在系统中记载灵活就业登记相关情况,咨询电话:0719-52337472.单位就业登记受理条件:(1)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办理方式:窗口或网上受理(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材料:1.《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原件1份),用人单位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核验用人单位提供的就业登记相关材料,若不符合要求,办理单位新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并在系统中记载单位就业登记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