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科〔2022〕2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麻涌镇瞪羚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和途径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纸质申报,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企业应为麻涌镇内注册、纳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二)申报瞪羚企业的高企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四)申报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截止申报通知发布时,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2、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净利率不低于5%或毛利率不低于10%,近两年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0,3、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平均比例不低于4%,拥有与核心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国家新药、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Ⅰ类有效知识产权累计不少于1件,或拥有与核心产品(服务)相关Ⅱ类有效知识产权不少于5件,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建冬、伍梓荣88233966邮箱:mckjb@163.com地址: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局202室附件:麻涌镇瞪羚企业培育入库申报书.doc麻涌镇经济发展局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