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推动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一)进一步开放重点行业市场,进一步促进各地、大型国有企业履行与民营节能环保企业依法订立的合同,积极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参与医疗废弃物处理处置、污水垃圾处理等工程建设,二、完善稳定普惠的产业支持政策(五)鼓励参与节能环保重大工程建设,提升对民营节能环保企业的绿色金融专业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民营节能环保企业要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加大对民营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遴选一批民营企业重点环保技术创新成果支持转化应用,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绿色技术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鼓励民营节能环保企业进一步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全面宣讲国家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价格、财税、投资、产业等政策,营造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