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基金会〔2023〕8号)要求,经个人申报,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荐,县级、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研究,拟申报张忠有、赵龙、李忠华3名同志为我省“全国十佳农民”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月4日-8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实名制方式,向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电话:024-23448818、23448112、23448820(传真)收件单位: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