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宝安区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29日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及深圳市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构建“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的工作要求,对在宝安区建设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的企业,每个场地租金补贴每年度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每个场地租金补贴每年度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对新引进的落户宝安区的开展低空保障、运营服务、低空零部件及整机研制的低空经济企业和低空经济相关行业协会,每家企业或协会每年度不超过3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