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343”工作法争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示范区近年来,普洱市以各领域创建目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省级绿色家庭创建总数全省排名第2,普洱市被确定为全国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城市,印发《普洱市争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示范区实施方案》,成立市争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示范区领导小组,把绿色生活创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制定《普洱市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工作考核办法》,瞄准绿色出行创建示范城市目标要求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普洱市被评为云南省绿色出行创建示范达标城市,被确定为全国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城市,绿色商场创建比例达66.7%,高位推动绿色生活创建工作,将绿色生活创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