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苏商电商〔2020〕33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江苏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20〕93号)、《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服务体系项目)的承办企业江苏东和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京东城市(南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材料类检查、现场实地查看,武汉恒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东和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京东城市(南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进展情况和财务方面进行审计,经验收合格,对2020年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资金支持的项目,予以专项资金拨付,项目名称依据承办企业拟拨付资金(元)资金来源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服务体系项目)《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东和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京东城市(南通)科技有限公司2750279.8中央资金合计/27502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