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解读如下,2021年10月9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到3200亿元的规划目标,目前,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迫切需求,但由于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存在评估难、变现难等客观因素,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一定风险,银行对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缺乏信心,不会贷、不敢贷、不愿贷等情况还普遍存在,市场主体“融资难”比“融资贵”的问题更加突出,因此,修订《资助办法》,从帮助市场主体重点解决“融资贵”调整为兼顾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加具有针对性,可以适当分担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充分调动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积极性,帮助更多创新主体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助力创新主体健康发展,二、修订主要内容此次修订,重点对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黔知发〔2021〕2号)中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主要内容如下:一是适当降低市场主体贴息资助标准,同时,为了鼓励市场主体质押融资,删除了5年内最多资助2次的限制,二是给予银行专利、商标质押贷款适当风险资助,对银行开展专利、商标质押贷款的资助标准为:“银行向我省知识产权权利人发放一年期以上专利、商标质押贷款,按照质押贷款额的0.2%给予风险资助,同一银行对同一知识产权权利人发放的专利、商标质押贷款,年度风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是将园区增加作为县域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实施主体,申请资助可以登陆“贵州政务服务网(zwfw.guizhou.gov.cn)”选择“省级-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网上申报办理(咨询电话:0851-86987226),2.专项资助事项办理程序,(二)新旧资助办法的适用2022年3月18日,《资助办法》印发并实施,在2022年3月17日(含17日)之前,知识产权权利人(不包括自然人)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商标质押登记,与银行签订质押贷款合同,且银行已经实际发放质押贷款的质押贷款贴息资助,按照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黔知发〔2021〕2号)的相关规定办理贴息资助,自2022年3月18日起,银行新发放的专利、商标质押贷款,按照修订后的《资助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贴息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