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能源东部电厂二期送出线路项目核准前的公示申报单位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坪山区、大鹏新区建设年限12个月总投资48080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低于30%,其余来自银行贷款,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220千伏东部电厂至屹百站线路,新建线路长度约21千米,新建220千伏东部电厂至骏康站单回线路,线路全长约10.45千米,审批部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755-88103062电子邮件sznyxx@fgw.sz.gov.cn邮件编码518038邮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18本公示的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本部门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相关附件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