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渠道(一)省科技厅组建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正高级(代评副高、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我省各类事业、企业单位(不含自主评审地区、单位)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所属专业技术人员按当地或单位申报评审通知申报,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一)基本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74号)申报,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业绩情况优先推荐申报职称,严格执行单位公示和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或单位,(二)申报材料线上填写及申报提交申报人可从8月1日起登陆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用人单位根据《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四、其他事项(一)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含政策性审查未通过后的补充材料)真实性、合规性严格审核,认定之日后的3个职称评审年度内不得申报职称,申报高级和破格、转评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评审仍采取现场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未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或推荐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