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青田县2023年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青农发〔2023〕15号),《2023年青田县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青农发〔2023〕16号)的文件要求,经各乡镇、街道审核公示上报配方肥和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对象,现拟对2023年度配方肥推广应用补贴(第二批),商品有机肥推广补贴(第一批)对象予以公示,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三、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四、联系科室:青田县农业农村局土肥植保站,六、联系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石郭工业园区A-7,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