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重点园区管委会、企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的通知》(琼工信规〔2019〕1号)和中共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转评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专业技术资格系列,申报评审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转评需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实行转评;工作岗位变更的,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评审条件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执行,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参加我市初、中级职称评审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须要填写《海口市职称评审岗位确认表》(见附件11),在确认申报的职称评审层级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存在空缺后,乡镇事业单位可按照本单位经核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10%-15%申请设置“定向评价”专业技术岗位,3.申报工业领域工程系列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的具体条件按照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见附件3)和《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见附件4)等规定执行,4.申报航空维修专业初级职称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参照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见附件3)执行,中级职称参照《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见附件5)执行,(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方式对应的受理单位1.申评初、中级职称,符合《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见附件3)、《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见附件4)、《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见附件5)和《海南省工艺美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见附件6)中直接认定条件的,加入海口市2023年工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交流群)(二)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实施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乡镇事业单位应在网上填报前10个工作日填写《海口市职称评审岗位确认表》、《海南省乡镇事业单位“双定向”岗位设置审核表》(见附件11)报我局,附件:1.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表2.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3.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4.海南省工业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5.《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6.《海南省工艺美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7.海口市2023年初、中职称直接认定网上申报操作手册8.海口市2023年工业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操作手册9.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内容、装订要求10.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材料、内容、装订要求11.相关材料表格12.部分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参考目录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7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