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现拟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一、项目名称2022年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调查及评价项目,二、购买主体单位名称:经济发展部(工业和科技局),所需经费从2023年经济发展部(工业和科技局)年初预算“工信工作经费”中列支,六、购买内容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关于报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相关材料的通知》(工规函〔2023〕48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认真梳理总结2022年国家级示范基地工作情况,包括示范基地产业实力、质量效益、创新驱动、绿色集约安全、融合发展、发展环境等内容,协助做好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调查及2022年度总结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示范基地产业实力、质量效益、创新驱动、绿色集约安全、融合发展、发展环境等内容,(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未经经济发展部(工业和科技局)同意,(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经济发展部(工业和科技局)正常工作的开展,十二、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及电话:经济发展部(工业和科技局),经济发展部(工业和科技局)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