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建立一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五)基地依托单位能为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支撑条件,由属地省级人民政府向市场监管总局正式提出筹建申请,中国计量协会可直接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筹建申请,中国计量协会(以下称基地筹建申请单位)提出筹建申请基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申请筹建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充分性进行技术论证和实地调研,由市场监管总局函复筹建申请单位,正式批准筹建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筹建申请单位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正式验收申请,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进行技术评审和现场检查,由市场监管总局回函省级人民政府、中央企业等基地筹建申请单位,由获得筹建资格的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进行整改,市场监管总局对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基地依托单位应当定期向市场监管总局书面报告基地运行情况、计量数据资源建设情况、计量数据应用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情况、基地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后续建设规划等内容,基地筹建申请单位将申请函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