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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应城市科学技术局 | 2023-08-01
省科技厅制定了《湖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技特派员是指由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按照一定程序从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选派到基层开展创新创业及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重点为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开展技术研究、成果转化、技能培训、人才培养、创业辅导等综合服务提供基本条件的服务站点,(二)市(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提出本地科技特派员服务需求,组织开展本地区科技服务和工作站备案工作,第三章选派与管理第六条选派原则,(二)市(州)科技局统筹本地区工作站建设,组织开展备案管理工作,(三)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地方实际制定建设计划,第五章组织保障第十四条派出单位对科技特派员加强服务和指导,派驻单位和工作站要为科技特派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第十六条市(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将工作站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在本地开展成果示范推广、科技创新创业、技术交流培训等给予积极的支持和保障,第十七条省科技厅对在服务期间工作表现优异、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组织实施单位,各市(州)、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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