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潍坊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潍科发〔2023〕3号各县市科技局、市属各开发区科技局:为引导支持规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潍坊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潍坊市科技局2023年8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潍坊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发机构补助是指为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市财政按一定标准对初次通过市级研发机构备案的企业给予的补助资金,第三条潍坊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对企业研发机构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企业研发机构的备案、政策落实等工作,各县区市、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企业研发机构的培育、管理和推荐等工作,第二章备案条件第四条企业研发机构建立采用备案制,第三章备案流程第六条市科技局按年度开展潍坊市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市科技局视情况直接或委托第三方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统一备案为“潍坊市企业研发机构”,第四章运行管理第七条企业研发机构应加强科研人员队伍建设,市科技局组织对企业研发机构进行重新备案,第五章支持政策第十一条对研发机构初次通过市级备案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