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人:根据《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推广全市政务服务统一预约平台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全市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切换时间2021年10月11日19:00起,2.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3.通过社保自助服务终端预约(银行网点除外)(详见附件2),三、注意事项1.我局已全面开展“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服务,建议优先选择网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确需到窗口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的,请提前预约,预约时请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以免信息录入错误造成无法取号,请携带相关身份证件提前10分钟前往预约网点取号,预约号过时作废,如有调整,我局将通过深圳市社保局官网、“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