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内河航运绿色发展示范工程船舶LNG动力改造配套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佛交〔2022〕267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和《“佛山货9268”船舶LNG动力改造补贴(市级)资金申请的审核意见》、《“佛山货9288”船舶LNG动力改造补贴(市级)资金申请的审核意见》、《“达飞1601”船舶LNG动力改造补贴(市级)资金申请的审核意见》、《“达飞1602”船舶LNG动力改造补贴(市级)资金申请的审核意见》、《“达飞1603”船舶LNG动力改造补贴(市级)资金申请的审核意见》结论,拟拨付我区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市级配套补贴资金(第二批)共计680万元(明细表详见附件),按照“通知”要求,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需在区政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社会监督,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8日,附件:佛山市三水区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市级配套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第二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