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了充分利用好山海协作援建资金,实施山海协作援建项目,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根据《莲都区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深山海办【2020】3号)文件精神,在与义乌市、江北区对接后,组织开展了2023年山海协作援建项目申报工作,经过项目筛选、结对地审核、区政府审核等程序,现将列入2023年山海协作拟援建项目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日,如有异议向莲都区山海协作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莲都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78-2025910,附件:附件1.2023年莲都-义乌山海协作工程拟援建项目汇总表.xlsx附件2.2023年莲都-江北山海协作工程拟援建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