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现对专项资金中的贷款贴息(二次公示)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的拟入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至8月6日(共7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电话:83997689,83992240,邮箱:xxh_hezs@fsiit.foshan.gov.cn)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拟入库名单(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奖励)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31日附件.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拟入库名单(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奖励).et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