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2023年7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牟定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工作,第五条县人民政府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纳入爱国卫生规划,第二章机构职责第六条县爱卫会应当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县爱卫办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统筹协调工作,第八条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村(居)委会等应当建立日常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第九条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机制,第十条下列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职责,第三章工作措施第十一条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区和村(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第十七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业服务机构提供预防控制服务时,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县爱卫办应当适时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检查工作,第十九条各经营单位所负责的病媒生物防制达不到规定控制标准的,第二十一条县爱卫办应当加强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政策解读:《牟定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图片解读:《牟定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