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栖霞市生态功能涵养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山东省栖霞市生态功能涵养示范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及概况项目名称:山东省栖霞市生态功能涵养示范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栖霞市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强化本地生态环境综合管理的政策和制度能力,III.建立绿色循环农业模式:(1)拟在栖霞市841处村级指定区域设置临时垃圾转运箱,IV.保护和恢复自然资本:(1)通过护堤、防洪和底泥清淤等方式改善河流的生态功能,项目总投资3.261亿美元,占总投资的45%,占总投资的55%,二、委托单位委托单位:烟台市元汇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庄园街道盛世路北首联系人:王娜联系电话:0535-5268028电子邮箱:393123049@qq.com三、环评单位环评单位: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关东里十号院联系人:梁斌联系电话:010-84802421电子邮箱:267206065@qq.com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烟台市元汇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7月13日山东省栖霞市生态功能涵养示范项目第一次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