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规范成都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管理,提高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拟制了《成都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补助经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自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非遗处,受理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31923室邮编:610042联系人:任老师咨询电话:028-61885370附件:《成都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补助经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