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桂科成字〔2021〕110号)、《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暂行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114号)等文件要求,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第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认定工作,拟认定“广西药物提纯与冻干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等7家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为2022年度第一批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公示期为2022年3月18日至3月24日(7天),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自治区科技厅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投诉举报电话:0771—2618710(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771—2618463(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材料寄送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附件:2022年度第一批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拟认定名单.doc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2年3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