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现将2023年春节期间员工留岗补贴补贴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日期: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向高新区人社分局反映或投诉,投诉应提交标注实名(公司名称及盖章或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的异议书及支持异议的证据,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申请人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并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申请人所在单位对拟补贴人员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取消该申请人享受补贴的资格,追回所有已享受补贴人员的补贴资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2023年7月31日附件:1.附件:2023年春节期间员工留岗补贴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