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21〕7号)有关规定,现将申请2023年南宁市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机构和申请金额予以公示,如对申请机构或申请金额有异议,一、奖励标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21〕7号)第一条(三)项中:鼓励金融机构在县域设立县级分支机构,银行、保险、非银行支付机构等金融机构在南宁市县域新设县级分支机构并设有固定网点开业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设立一家银行分支机构的,给予该机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设立一家保险分支机构的,给予该机构一次性奖励20万元,二、申请机构名单和申请金额经我办组织初审和复核,柳州银行隆安支行、柳州银行宾阳支行、国富人寿宾阳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横州支公司、太平财产保险上林支公司符合奖励要求,奖励资金共计120万元,具体如下:申请单位新设县级分支机构申请金额(单位:万元)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柳州银行隆安支行、柳州银行宾阳支行60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宾阳支公司20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横州支公司20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林支公司20合计120三、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29日至2023年8月4日,四、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银行保险科联系电话:5535882通讯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12楼邮政编码:5300282023年7月28日【内容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