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防止和减少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根据《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麒麟区实际,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起草了《曲靖市麒麟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曲靖市麒麟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试行)》意见(详见附件),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10日期间,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书面反馈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燃气管理科,附件:《曲靖市麒麟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试行)》曲靖市麒麟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试行).docx邮箱:276626996@qq.com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银屯路建硕巷3号9楼邮编:655000联系人:张玉成电话0874—3187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