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批次:202304)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对拟享受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米恩基(浙江)传感科技有限公司等3个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序号单位名称补贴人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补贴金额批次1米恩基(浙江)传感科技有限公司1浙商银行台州天台支行345002081012010002977210446.62023032台州川间民宿有限公司1中国工商银行120706210920002712110446.62023033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中国工商银行120706110904501203710446.6202303公示期限: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7日联系电话:83812370联系科室:天台县就业服务中心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