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推进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补贴对象、标准和补贴期限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二、受理单位及受理方式企业登记注册地归属的县区就业服务中心,三、补贴申请材料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4.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复印件;5.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6.当地人社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的其他材料,因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与社保部门经办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就业服务部门应当告知企业优先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如企业自愿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就业服务部门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最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补贴发放流程,各地要强化就业服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提升,让企业对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就业困难人员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推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全程网上经办,附件: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2附件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大兴安岭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28日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3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