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3〕113号)的要求,我局编制了《河源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申报入库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我市跨境电商企业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开展智能仓储建设、业务系统开发、仓库租赁等项目资金按不高于50%比例给予补贴,三、申报主体、支持标准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四、申报工作(一)企业申报1.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严格按照《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6.请各申报主体在8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报送至辖区的县(区)级商务主管部门,(二)审核入库1.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已获得商务领域省级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纳入入库范围,确定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和支持金额,省商务厅将根据项目入库情况争取资金安排,结合前期入库项目直接进行资金分配(前期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四)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的申报项目及材料真实性、资金使用进度、项目实施、监督跟进等负责,附件:河源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申报入库指南河源市商务局2023年7月28日(联系人:廖文武,联系电话:3388860)附件:河源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申报入库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