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松委发〔2016〕12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街道)申报与审核,现对拟安排2023年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补助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5日,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部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部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支持,联系单位:县委统战部联系电话:0578—8801509附:2023年度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et中共松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7月27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