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申报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转发如下:一、申报领域国家和省"十四五"相关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产业领域,优先支持我省重点培育28个产业链中符合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域,二、申报条件(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三)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4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2022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200万元,(四)拥有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研发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三、材料报送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2),请务必于8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邮箱,纸质版一式4份报送创新发展局(纸质版提交时间拟定为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