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1.面向重点行业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二、申报要求1.申报企业应在辽宁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已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不可重复申报,申报的平台已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营,在建平台项目不可申报,3.各市负责本地区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申报组织和材料初审工作,各市分别于4月20日、9月20日前将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申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汇总表及推荐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wxxh@163.com)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1.面向重点行业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二、申报要求1.申报企业应在辽宁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已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不可重复申报,申报的平台已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营,在建平台项目不可申报,3.各市负责本地区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申报组织和材料初审工作,各市分别于4月20日、9月20日前将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申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汇总表及推荐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wxxh@163.com)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张诗蕾、李星翰联系电话:024-86913469、86913987附件:1.2022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2.申报2022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汇总表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