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捕渔民、脱贫人口、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在我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符合规定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一)经营要求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要求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其他群体要求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三)支持标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四)申报流程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蜀山区创业服务中心申请,1.《合肥市重点群体初始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脱贫人口提供脱贫手册、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就业择业证书,返乡农民工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地址页)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3个月以上参保记录或不少于3个月的经营流水佐证材料,若法定代表人为其他群体则提供6个月以上参保记录或不少于6个月的经营流水佐证材料(含银行对公经营流水,(五)经办信息经办机构:蜀山区创业服务中心经办地址:蜀山区东至路与洪岗路交口丁香家园9栋门面联系电话:055165169880转815注:本指南只为方便企业办理相关业务,附件:附件:合肥市重点群体初始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