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成医发〔2022〕38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受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申请,经审核评估及集体讨论后,我区拟新增1家定点医药机构(1家诊所),现公示如下:序号机构名称机构类别机构地址1成都龙泉驿长卿蜀久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公司诊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金枫路353号附218号公示期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单位(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区医疗保障局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28-88450883,成都市龙泉驿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