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茂名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茂府规〔2018〕9号,为做好2021年茂名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报工作,其中团体标准专项资金申报单位为标准发布单位,二、申报项目及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统一提交以下材料:①《茂名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1),③《茂名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登记表》(附件2),申报单位还应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一)技术标准类,申报单位应提交批准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的立项批文以及项目通过验收的证明文件,2021年完成所承担的省级、国家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申报单位应提交立项的批文以及成果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证明材料,2021年承担省级、国家级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批文以及成果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交专利证书以及标准文本等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交“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郑期电话:0668-2796296、2796028邮箱:mmbzhk@126.com传真:0668-2796068地址:茂名市茂名大道鲤鱼岭六号大院1004室(邮编:525000)附件:1.茂名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doc2.茂名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登记表.doc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