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一、预留规模落实的原因为满足华能阳江东平风电场扩建项目的用地需求,需对阳东区现行规划布局进行局部调整,二、落实地块情况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共涉及20个落实地块,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新洲镇和东平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保持不变,(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拟在新洲镇和东平镇落实城乡建设用地0.3614公顷,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新洲镇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1807公顷,东平镇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180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局部调整,四、批准时间本《审批表》于2023年7月10日经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时在新洲镇人民政府和东平镇人民政府及项目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附件:阳江市阳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华能阳江东平风电场扩建项目)(图件).pdf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阳东分局2023年7月26日相关附件: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