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3〕293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重点企业的申报标准参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等10部门公告2012年第3号)中的重点企业标准,重点项目的范围包括:文化出口公共服务平台,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实现出口的文化项目,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出口项目,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文化贸易信息管理应用”(http://whmy.mofcom.gov.cn,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三、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根据业务主管或业务指导关系向市委宣传部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递交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经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资格审核并盖章后,将申请报告、申请表和原始单证复印件等材料递交市商务部门,无业务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递交市商务局,四、申报时间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于2023年5月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5月4日前将经市主管部门审核后的纸质材料(须装订成册,附件: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3〕293号)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4月25日相关附件附件: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3〕293号).pdf相关文档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