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服务主管部门:根据《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赣工信办企业函〔2023〕35号,为做好2023年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1.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业化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一并纳入创新型中小型企业范围,企业可按需申报,2.2020年度认定的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复核,二、申报方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三、工作要求1.请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中小企业服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对照《通知》有关要求,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完成线上材料填报,并同步提交纸质材料,对企业在平台中的材料及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初审(使用县区账号登录平台管理端http://106.74.81.202:6900/zxqy/审核企业申报材料),2.请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8月2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2023年度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2020年度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汇总表、申报企业提交的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两份,联系人:刘晨、尧丽娜0791-83869992邮箱:736615196@qq.com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2313(申报平台问题请拨打平台首页下方系统支持电话)附件:1.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2.2023年度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佐证材料(参考)3.2023年度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4.2020年度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汇总表附件1-4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