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静安区关于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区各有关部门,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服务补贴,享受市级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的静安区创业组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区级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区级首次创业一次性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吸纳就业人数申请创业组织带动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稳定就业人数申请创业组织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新增就业人数申请创业组织一次性扩大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享受创业组织带动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实际孵化情况申请一次性促进就业成果补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大就业补贴等孵化服务成果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区级工作经费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区级见习带教费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区级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见习基地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区级见习一次性带教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