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石城县招商兴工扶持政策规定》(石党发〔2020〕7号)二、奖励对象落户石城的工业企业三、申请条件获批省级、市级清洁生产型企业四、政策时效长期有效(如遇政策调整,另行规定)五、奖励标准凡获批省级、市级清洁生产型企业,由县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万元奖励,六、申请材料无需提供申请材料,以上级文件为准七、责任部门和责任股室县工信局节能股八、办理时限免申即享九、办理流程县工信局提供认定名单--县行政审批中心1个工作日内兑付十、办事方式线上:“赣服通”石城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线下: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区地址: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458号联系电话:0797-5703560十一、咨询时间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