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培育及评选办法(试行)的函》(穗建质〔2021〕322号,现将2023年全市房屋建筑精品工程培育申报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精品工程培育申报流程(一)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参建单位(一般为项目建设单位,也可为设计、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单位)填写好《广州市精品工程培育申报表》(见附件1之附件1)后,报项目监管单位(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二)项目监管单位汇总参建单位的申请材料,填写《广州市房屋建筑精品工程培育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二、有关工作要求(一)各房屋建筑工程参建单位要树立争优创优意识,并在项目设计、科技创新、绿色节能、安全、质量、功能性等方面加强管理,发动并组织各单位积极申报精品工程培育,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申报培育比例不低于8%,(三)各项目监管单位、各建设行业协会要积极做好项目精品工程培育指导管理工作,提高全市房屋建筑质量水平,(四)各项目监管单位、各建设行业协会对照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精品工程项目库(见附件3),请填写《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精品工程培育项目库调整统计表》(见附件4)反馈精品工程办公室,附件:1.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培育及评选办法(试行)的函(见电子附件)2.广州市房屋建筑精品工程培育情况汇总表(见电子附件)3.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精品工程项目库(2022年)(见电子附件)4.广州市房屋建筑精品工程培育项目库调整统计表(见电子附件)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7月21日(精品工程办公室联系人: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