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稳市场主体促进保就业,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4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9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单位符合失业保险一般稳岗返还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咨询电话:0794-6325448咨询地址:崇仁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失业服务窗口崇仁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