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288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81号)、《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明财(社)指〔2023〕10号)精神,以下企业吸纳中西部跨省务工脱贫人员,经核查比对符合企业吸纳中西部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奖补条件,现予以公示,2023年清流县企业吸纳中西部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奖补情况表序号企业名称吸纳人数(人)补贴标准(人/元)奖补金额(元)备注1福建迈宇箱包有限公司1455.55455.552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2455.55911.13福建省清流县罗口煤业有限公司11455.555011.054福建省秋口萤石矿业有限公司4455.551822.25福建省世际环球塑胶有限公司1455.55455.556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1455.55455.557清流县金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6455.562733.368清流县罗坑水电站2455.56911.129清流县兴闽工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2455.565466.7210清流县嵩溪启航采石场1455.56455.5611三明睿鑫新材料有限公司1455.56455.5612福建三明洋鑫工艺有限公司2455.56911.1213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1455.56455.56合计45455.5620500公示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联系电话:8793539,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3年7月24日。